书·法 韩亨林:法治宣传教育法第四条

书·法 韩亨林:法治宣传教育法第四条

当书法遇上法律,会擦出怎样的火花?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》自2025年11月1日起开始施行。法治宣传教育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。法治宣传教育法对提升全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、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要意义。为更好地学习、宣传、贯彻这部法律,法治日报社联合司法部普法与依法治理局,开展了“‘书·法’系列活动之书写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》”活动。

2020年7月11日,由法治日报社主办的“书·法”系列活动正式启动,先后书写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》等21部法律法规。

精彩内容,敬请关注。

书·法 韩亨林:法治宣传教育法第四条

法治宣传教育法第四条 国家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,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、干部教育、社会教育体系。

书·法 韩亨林:法治宣传教育法第四条

韩亨林,中央纪委驻司法部纪检组原组长,中国书法家协会第五、六届理事,中国监狱工作协会会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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